《最先与最后》和“A drama”

《戏剧评论》·李健吾
读高尔斯华绥的《最先与最后》,我第一注意的是它题目下面两个小字: A drama。为什么作者要加这个小注呢?我们晓得,这个字原来是动作的意思。亚里士多德以为悲剧模仿的对象是动作,而动作就是情节,情节之与情节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谓的人生。没有动作,没有情节,依照亚里士多德,便没有戏剧。自从亚里士多德以迄于今,杰作层出不穷,所谓Drama这个字,也有了种种不同的应用。一代给它一个涵意,一代添上一点混淆。 第一,一般人往往把这个字的形容词和Theatre的形容词说成一个东西。亚里士多德所谓动作,没有特别标明属于内在或者外在,他仅仅指出悲剧模仿的不是人,而是人生,而是苦乐。假如纯粹属于外在,便有接近Theatrical这个形容词的可能; 它比较是机械的,技巧的,附加的; 具有一时的炫惑,然而缺乏深永的意味。譬如说,周冲的死是Theatrical,而周繁漪的疯是Dramatic。 第二,一般人往往把这个字和法文的同一字混为一谈。法文的Drame这个字,在一般的意义之外,还有十八世纪的一种特殊的解释。法国十八世纪把莎士比亚的作品说做Drame,意思是说,他往悲剧里面放进喜剧的成分,所以另立一类,不是悲剧,也不是喜剧。它比较接近当时法国流行的一种眼泪喜剧 (Comédie Larmoy-ante),虽说不就是一个东西。譬如说,曹禺的《日出》可以算做Drame,含有多量的喜剧成分,而又不失其本质的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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