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讲 刘勰的文学论

《文心雕龙二十二讲》·周振甫
刘勰的《文心雕龙》具有严密的体系,主要分为“文之枢纽”,即总纲;“论文叙笔”,即文体论;“剖情析采”,即创作论。这三部分是密切配合的。它的创作论,即从文体论“敷理以举统”来的。可是我们讨论文心的,往往忽略它的文体论中的论笔的部分,认为其中多属于古代的应用文,因此略而不论,这就对刘勰的文体论进行了割裂。这是用现在的文学概念来看刘勰的文论。现在的文学概念,主要是从西洋来的,与刘勰的文论不同。这里只谈刘勰的文论。 按照现在讲的文学,是反映生活,通过形象来反映,要描写环境和人物,要塑造典型。这样,文心的总纲中的征圣、宗经就不符合通过形象来反映生活的要求。经书中的《春秋》没有形象描写,其他各经也有不少部分缺乏形象的。这样,除《诗经》外的经书,绝大部分不属于文学,征圣、宗经又受到割裂了。刘勰的文体论,在叙笔部分讲各种应用文,也不合通过形象来反映生活的要求,不成为文学作品,又被割裂了。这样,就看不到刘勰论文的完整体系了。这里试按照刘勰论文的体系来说明刘勰的文论,是讲古代的诗文的,但他讲的文和笔,也各具风格,也可称为文学,只是不同于现在讲的文学。 刘勰的文学论,他的总纲是“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酌乎纬,变乎骚”(《序志》)。《原道》里首先提出“与天地并生”的文德,即指形文的焕绮,声文的激韵,情文的出于“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讲形文和声文,即文要求有文采声韵,讲情文即文要发于性情,“雕琢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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