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年
《朝鲜王朝实录[中宗实录]》·佚名
(壬辰)二十七年大明嘉靖十一年 春正月 1月1日 ○庚戌朔,對馬島主宗盛長遣皮古灑文來。 1月4日 ○癸丑,御朝講。 ○憲府啓曰:「常時罷職之人,若不緊關於仕,則爲學官,而仕於成均館,例也。其有關係物論之人,則須自上有成命,然後可以擬望,自下不可擅便爲之。鄭彦浩大有物論,而近者,吏曹無有成命,而擅便擬爲學官,故請推,而自上棄之矣。但吏曹以此事,曾爲被罪,而彦浩猶在學官,請改差。」傳曰:「吏曹旣以誤用彦浩,而被推,則彦浩亦不可仍在其官,改差可也。」 1月5日 ○甲寅,光州有女,右脅生男。 ○御夕講。 1月6日 ○乙卯,御朝講。正言許沆曰:「近來朝廷之事,聖鑑洞然,故粗定矣。前十月間,政府六曹啓事之時,聞其閑散得罪之人,〈其時,閑發之人,如鄭彦浩、趙邦彦、趙宗敬、朴紹,得罪如沈貞、李沆、成世昌輩然,其來伺之事,不可知也。〉皆使人來伺,而知聖明堅定,皆爲散落。此事,竄外之人,非所聞見,而必欲來伺,可謂駭異。近聞賜死沈貞,都事之言,其所寓家,壁紙多有裂破,問之則或云隣人裂去。其所裂者,不知其何文書也,必有相通,而知其賜死之奇,故預爲裂去也。以古事觀之,權奸得志,則必陷害士林,無勢則必借人而爲害,須自上別爲堅定。小人之術多端,或爲顯沮,或爲陰排,如寒暑之變易,則人豈得措手?臣等欲自上立威福者,非欲以刑殺立威也。自然摠攬權綱,使朝廷有紀綱,威福庶可自上出矣。邇來威福在下久矣。幸賴聖鑑洞照,粗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