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年
《朝鲜王朝实录[中宗实录]》·佚名
(戊戌)三十三年大明嘉靖十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丙子朔,王世子以權停例,率百官行賀禮。 1月2日 ○丁丑,以成世昌爲工曹判書,李龜齡爲戶曹參判,柳世麟爲漢城府右尹,李夢弼爲弘文館校理。 1月4日 ○己卯,日暈,兩珥。 1月5日 ○庚辰,御朝講。上曰:「君不擇將,以其國與敵也。國家雖無事,朝廷不可無重將也。近年邊鄙,無事旣久,武備解弛。必愼揀其素有物望者,預養於無虞之日,然後臨事,可以鎭服士心,而能濟功矣。」領事金克成曰:「才略可任者,其人雖少,預置重地,亦無不可。若謬擧不才之人,遽置重任,必有物論。祖宗朝,武班之人,多參於參議、參判之列,將欲試其才幹,任以大事也。古之爲將者,或有起自布衣,遂摠大衆者,蓋其人雖在寒微,素以是自養故也。今則不然,居武班之列者,率無以將略自任者。其必自上選擇其人,責以成效然後可也。」上曰:「朝廷共議,擇可任之人可也。不然,紛紜議論,何益於事乎?」大司憲梁淵曰:「權輗、沈彦光等,今雖欲釋而不治,然物情久而愈激,不可容貸。物情所在,是公論也。往日三凶,先擇腹心,置之臺諫,欲有所爲,必使是人發之,故上敎以爲,大臣之欲行其志者,先使臺諫,托公論以發之。由是,上心始疑,不知倚杖,之此之彼,無所取信,不得已別有偏聽之路,一開此端,禍必隨之矣。必也先擇宿德耆舊之人,置之大臣,以爲腹心,然後以臺諫爲耳目,使任其繩愆糾謬之職可也。臺諫厥數甚多,不能皆賢,然旣在其位,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