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
《朝鲜王朝实录[中宗实录]》·佚名
(庚寅)二十五年大明嘉靖九年 春正月 1月1日 ○壬辰朔,進豐呈于大妃殿。命進中米七十石,官正布、官木緜各二百五十匹,水紬鼎紬各一百匹于大妃殿。 1月2日 ○癸巳,臺諫啓李菡、朴稠事,憲府啓王子君、趙忠孫等事,諫院啓金伯醇及銓曹請推事。傳曰:「王子君等,依啓推之,餘不允。」 1月3日 ○甲午,傳曰:「西所衛將黃琛,以本司晝仕,來啓〈琛時爲漢城左尹。〉以衛將空所,而出何如?以都摠府,而如此者例也,以東西班正職兼衛將,則不可。兵曹未及詳察,而如是乎?」兵曹回啓曰:「衛將以六曹參判兼之者,此祖宗朝舊例也。」都摠府亦如是,故曹乃議而不改,如有所難,改之亦可。傳曰:「祖宗朝舊例,不可知也,以東西班正職兼衛將,近所未見,故言之。都摠府則二員入直,故以晝仕出去可也,衛將則四員,各直四所,如以晝仕而出,則宣傳官以標信,代直隣所。若近則可以兼之,遠則不可。今以正職兼衛將者,可速改之,而後亦不可如是也。其以是奉承傳。」 ○臺諫啓前事。銓曹推考事如啓,餘不允。 1月4日 ○乙未,臺諫啓前事,皆不允。 1月5日 ○丙申,御朝講。知事金克愊曰:「此云:『王政,修明禮義之敎,充於天下,則雖有佛法,無由而入。』此言至當,近以我國之事見之,朝廷上下,不崇佛道,而僧人滋蔓,未有甚於此時。在祖宗朝,僧徒必給度牒,而無度牒者,不得恣行。又令各驛,嚴加禁止,故其有不得已出行者,必借同流之度牒,而其或有無度牒行之者,必定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