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蔡仲之命
《尚书》·佚名
书序:蔡叔既没[1],王命蔡仲[2],践诸侯位[3],作《蔡仲之命》。 【注释】 [1]蔡叔:名度,周武王之弟,封于蔡,由于不满周公摄政,发动三监之乱,战败后被流放。没:死。 [2]蔡仲:名胡,蔡叔之子。 [3]践:指帝王或诸侯即位。 书序:蔡叔死后,王册命蔡仲,即位为诸侯,史官于是作《蔡仲之命》。 惟周公位冢宰[1],正百工[2],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3];囚蔡叔于郭邻[4],以车七乘;降霍叔于庶人[5],三年不齿[6]。蔡仲克庸祗德[7],周公以为卿士。叔卒,乃命诸王邦之蔡[8]。 【注释】 [1]位:担任,位于。冢宰:周朝官职名称,是百官之首,又称大宰。 [2]正:掌管,主管。百工:百官。 [3]致辟:诛杀。 [4]郭邻:地名,具体位于何处不详。 [5]庶人:平民。 [6]齿:录用,任用。 [7]祗:敬。 [8]邦:封。 【译文】 在周公担任太宰、主管百官的时候,管叔、蔡叔等人散播谣言中伤周公。周公于是在商地杀了管叔;把蔡叔囚禁在郭邻,用七辆兵车押解;把霍叔降为平民,三年内不得任用。蔡叔之子蔡仲能够恭敬地践行美德,周公便让他担任卿士。蔡叔死后,周公便禀告成王把蔡仲封到蔡国。 【原文】 王若曰:“小子胡[1],惟尔率德改行[2],克慎厥猷[3],肆予命尔侯于东土[4]。往即乃封,敬哉!尔尚盖前人之愆[5],惟忠惟孝,尔乃迈迹自身[6],克勤无怠,以垂宪乃后。率乃祖文王之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