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四十
《礼记章句》·王夫之
投壶 “投壶”者,燕而主人以之乐宾也。其器以壶,义主于饮酒也。按《燕礼》记“脱屦就席”之后云:“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如乡射之礼。”言若射,则不必于射,或射或投壶,惟主人之意。故《春秋传》:“齐侯如晋,燕而投壶”,是自天子、诸侯以至于士,苟有燕皆可以此乐宾焉。然则投壶之礼,在燕礼之中而别为一节而其礼虽视射为简,而内正外直、比礼比乐之意亦具焉。古人斯须不去礼乐之实,亦于此见矣。此篇盖古礼之逸篇,戴氏以其为礼之小,故不附于十七篇之末而杂之《记》中,说详《奔丧》。凡一章。 投壶之礼,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执壶。 奉,芳勇反。 “矢”,所以投者,取象于射之矢。“奉”之者,本在下,其数四。“司射”,在士则主人之吏摄之,君则射人。“中”,所以盛算者,君闾虎,大夫兕,士鹿,刻木如其兽而伏,背有圆孔,容八算。“使人”,不以官言,贱者也。奉之皆于西阶上,北面东上。 主人请曰:“某有枉矢哨壶,请以乐宾。”宾曰:“子有旨酒嘉肴,某既赐矣。又重以乐,敢辞!”主人曰:“枉矢哨壶,不足辞也。敢固以请!”宾曰:“某既赐矣。又重以乐,敢固辞!”主人曰:“枉矢哨壶,不足辞也。敢固以请!”宾曰:“某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 哨,七笑反。“乐宾”之“乐”,卢各反。重,直容反。 射则司射请,而此主人自请之,射不辞而此固辞,所以异者,射男子之有事,投壶主于饮酒而尽欢也。再辞而许者,礼成也。枉,不直也。“哨”,口不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