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三十六

《礼记章句》·王夫之
服问 “服问”,犹言问服也。《记》未尝有问答之文而言问者,条析疑义,以待问也。《仪礼·丧服》一篇相传以为周公所制,其条列五服之施详矣。先儒既为之传,而有所疑者又为分别而发明之,虽略而未尽,而礼之以义为节文者,皆自此而可类推矣。凡七章。 《传》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 传,直恋反。为,于伪反。篇内并同。 《传》者,《仪礼·丧服》之《传》也。先儒以为子夏所作,今《仪礼》间采附每章之后,然略而不备,此盖《仪礼》所采之逸文也。此章所引上四句皆《传》文,下四句记者之所释也。“从”,谓所从者。从之为言属也。丧服之制皆由己所尊亲,然有不正与己为尊亲者,则以己所尊亲者之既服之,于情义不得有吉凶之异,故属从而服之也。凡所从者有五:君也,父也,母也,夫也,妻也。自此以外不从之服矣。“从轻”,谓所从者以降而轻。“而重”,谓不从之降而仍其重也。“公子”,诸侯之妾子。“皇”,没者之尊称。“皇姑”,妾姑,别于適姑之称君姑者。公子厌于君,不得为其生母服齐衰,君在则练冠麻衣 缘,既葬除之,君没则小功;其妻不论君之存没皆齐衰,舅不厌妇,庶妇无贵道,从夫之情而不从其文也。 “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 妻为其父母,以夫故不贰,斩降而齐衰期,本至重也。夫为妻之父母缌而已,相去绝等也。盖夫尊妻卑,从之服已厚矣,不可更重于缌也。 “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 凡小功以降之亲皆谓之兄弟,以其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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