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知识论之意义
《哲学概论》·唐君毅
第一节 中文中知与识之传统的意义与今之所谓知识 我们可称知识论,为讨论知识之所以为知识之一种哲学。亦可说是对于我们之知识,加以反省,而欲对我们之知识本身,求有一种知或知识之哲学。由此而知识论之中心问题,即为说明“何谓知识”。 在中文中,知与识这两个字,如分开来说,知之一字用得比较早,而涵义亦比较多。知与智亦常通用。《说文》说:知,觉也。知从矢、从口,智从矢、从口、从曰。从矢,乃表示有所向、而有所注入之义。从口从曰,乃表示显于言语之义。知与智之原义,当即指一切心觉有所向,而有所注入之义。由此而知之义恒通于行为与意志情感。如孟子之以儿童之孝亲敬长,为良知良能。《左传》以知政为主政;后世之知县知府之官名,皆从此出。至于从知之通于智说,则在先哲,智之主要意义,为道德上之辨善恶是非。故孟子谓“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荀子亦谓“是是非非之谓智,非是是非之谓愚。”其次是所谓智谋、智巧之智,则与道德上之是非善恶无关,只是与事务上之成败利害有关,而求如何求成去败、求利去害之智。再其次,是辨事实上之然否,而“然于然”(如于马,说是马),“不然于不然”(如于非马,说非马)之智。至于老庄所谓大智或大知,及佛家所谓知慧,则可为超一切是非善恶,成败利害,然与不然之上之另一种智。 至于“识”之一字,则在先秦,初盖为存记于心之义。如孔子所谓“默而识之”,盖即默而存记于心之义。此可谓为知之结果。识之义,引申为辨识之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