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哲学之内容 四、人道论、价值论
《哲学概论》·唐君毅
第一节 人道论与伦理学、人生哲学、美学、价值哲学之名义 我们今以人道论之名,概括中国从前所谓圣贤之学,人伦之学,及德性之知之学,正心诚意修身之学;道家之教人成为真人,至人,天人,圣人之学,以及佛家之行证之学,与印度哲学中之瑜伽学。并可以之概括西方哲学中所谓伦理学,人生哲学,道德哲学,价值哲学及一义上之美学等。其中佛家及印度之瑜伽学,虽可不限于为人而说,然在此世间,要为人之所学。而西方哲学中所谓价值哲学,固亦不限于论人生价值,然要以论人生之价值为主。其论人以外之价值者,亦恒以为此乃人所当了解体验,或当效法之,以求实现于人生者。因而亦可为人道论之所涵。 人道之名,在中国当源于孔子所谓“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孟子尝言“人者仁也,合而言之道也”。荀子谓“道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为道也”。人道,即人之所当行之道。此道可指一德性之理想,如仁义礼智。亦可指实践此理想之行为方法或行为上的工夫。如《中庸》以“明善”为诚身之道,孟子以“强恕而行”,为“求仁”之道。亦可指一使个人之精神通至他人之各种伦理关系,如《中庸》以父子、兄弟、君臣、朋友、夫妇为人之五达道。亦可指一切人之行为,皆能各有其合理的方式,或彼此相容不碍之一人间社会之境界。如“天下有道”,“人相忘乎道术”;亦可指人在天地间对死者对天地鬼神之道,如祭祀天地鬼神之道。故《礼记》谓“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也”。亦可指人法于天地之道,如老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