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見律毗婆沙校勘說明
《藏要》·欧阳竟无
一.是書校歴二週.一譯校.二刻校。 二.譯校用巴利文本一切善見律釋對勘.校註略稱巴本。 三.譯校凡有三例。(一)巴本文句歧異堪資尋討者.悉註出曰.巴本云云。(二)巴本 意義明顯可供參證者.悉註出曰.勘巴本意云云。(三)因勘巴本而見今文訛略 者.悉註出曰.勘巴本云云.今文云云。 四.刻校用南宋刻爲底本.對勘北宋刻及麗刻改訂文字.附註曰.原刻云云.依某刻 云云。 五.刊本款式今略改動以醒眉目.其例如下。(一)依本母頌句.畫分大段。(二)引頌 皆連長行排列.别註-=於左.俾知此是頌句。(三)文中附釋皆低一格。(四)譯 家加註皆作單行小字旁列。 六.校勘資料出處如次。 ******************** (一).巴利文本一切善見律釋.Samantapa^sa^dika^ na^ma vinayat□t□hakatha^.錫 蘭刊本。 (二).本書南北宋刻及麗刻.悉依日本弘教書院縮刷正藏本及大正藏大經 本之校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