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述记卷第二本
《成唯识论述记》·窥基
Δ辰二小乘别问别破三。巳初总问。 余乘所执,离识实有色等诸法,如何非有? 自下第二别破小乘。于中有三:初总问,次略答,后广破。即总问也。大乘之余,即小乘也。若言「异识」,大乘亦成色异心故。今言「离识」,简违宗过。 Δ巳二略答。 彼所执色、不相应行,及诸无为,理非有故。 即略答也。心、心所等,稍同大乘,故且未破。 Δ巳三广破三。午初破色三。未初总叙外执色之类别二。申初总叙彼宗四。酉初举数列名。 且所执色,总有二种:一者有对,极微所成;二者无对,非极微成。 下广破也。于中有三︰初破色,次破不相应,后破无为。以心、心所是能取故,体即识故,稍相近故,后总破内,方始破之。 破法之中,总有十一部显义别破:谓萨婆多、经量部、正量部、大众、一说、说出世、鸡胤、上座、化地、饮光、法藏等计;自余九部,宗类皆破。 就破色中,有三︰初总叙外执色之类别,次别牒破之,后总结非有。此即初也。 「对」有三种,谓即所缘、障碍、境界。 Δ酉二次第别释。 初所缘有对,谓心、心所于自所缘。次障碍有对,谓十色界。自于他处,被碍不生,如手碍手等。后境界有对,谓十二界、法界一分。诸有境法于色等境。 Δ酉三对显有异。 初、后别者,心、心所法执彼而起,彼于心等,名有所缘。若于彼法,此有功能,即说彼为此法境界。 Δ酉四指如俱舍。 如《俱舍》第二等,广说其相。 Δ申二指论所明。 然此中说对,谓对碍,取障碍有对。十处名有对,法处名无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