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疏义演卷第三本
《成唯识论疏义演》·如理
【疏】法有五聚至简别尽者。意云:五聚法中,但遮无为及心、心所等,即简尽。何以故?此三法此所简。然不相应法不可为种子,外色法可具六义,故此不简,即显余法并不名种子也。 【疏】简自处立余门者。此释以彼门来由,但约聊简自种子处,立余第二、四、五、六门等,不是遮余法非种子而立余门等。意云:唯一第三,遮简总尽,种子义已成立。今谓聊简自种子处,更立余第二门等。言不叙之者,意说第二门等,随立种子处分别,不悬叙也。 【疏】无性摄论不简差别者,意云:彼论不简外种差别,但简内种差别,具其七义,成种子等,有生果用。若世亲摄论,通论内外。 【疏】即不论外者,准彼论一一简。然至果俱有,但言内种,不言外。如何得知外法有、果俱有义?所以今时偏举来问,如疏自解。 【疏】能、所与果者,种子有力生现行,名与果;别自后念种,名取果。又云:生相未来起用为种,能生者后刹那果,名取果;及至过去,虽自处与,后果力令至现在,名与果。 【疏】大众等四部至无转变者。意云:谓大众部、一说部、出世部、鸡胤部,计有缘起支无为;然他地部,共计有缘起支无为。今时二部,虽复不同,所计是一,故一处明也。 【疏】若谓后时初位无者,此外救也。下即正破。救云:初位未有因之胜因,要至一期得尽,方有取果因明。 【疏】真如是诸种子者,旧人以真如为诸法依,即唤真如为种子也。 【疏】若尔至为种子者,此生下论,文有二意。意云:若刹那灭为种子尔者,应前念种子与后念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