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般若總持 第二節 真言
《心经广义》·冯达庵
如來身口意叁業,神秘莫測,故有叁密之名。種種印契,身密也。種種真言,口密也。種種觀境,意密也。本經不說身意二密,而惟示真言;略耳。 如來叁業,根于妙行,不落于識;固非二乘異生所能測;菩薩未深入寂滅忍者,亦不能神會;故有身密口密意密之名。印契真言觀想,皆法性之特征,分身口意叁門表示之。任何法性,形諸行者之身,恒有相當印契與之配合;是謂身密。播諸行者之口,恒有相當真言與之配合;是謂口密。發諸行者之意,恒有相當觀境與之配合;是謂意密。叁密齊施,加持之力乃具。本經惟示口密者,且隨機傳授一密。余二密未便公開,暫略之也。 真言既由佛心流出,無論一音多音,皆攝無邊功德;惟妙觀察智乃能辨之。雖經過行者之口,成爲世間音相;但以加持力爲所依,便有相當功能。淨信之人,一味虔誦,能獲不思議效驗者,職此之由。 諸尊真言,皆由妙觀察智于無量功德藏中撷出一段條理而潤澤之,自在運用。經過行者之口,乃成爲世間音相。能發出此等真言,即是與加持力相應。其受加持而不能播成音相,即是加持力未得舒展。其音相或不正確,或不純熟,即是加持力有所質礙。淨信之人,接此加持力而虔持之;音既正確,習又純熟,是加持力能于身中自在運用之表示;故有不思議之效驗。 經雲: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谛,揭谛,波羅揭谛,波羅僧揭谛,菩提薩婆诃。 深般若波羅蜜多法性,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尚矣。然由何道乃能速疾得此大效?舍咒陀羅尼外,不足以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