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二曲集》·李颙
東林書院會語 晉陵門人徐超、張溶生手綠。 諂厔李先生童時嘗讀天朝事,雅慕高忠憲公之風節。自是每遇吳人,即訪其履曆之詳及所著書,而卒無從得。耿耿於衷,蓋有年矣。庚戌季冬,駱郡伯迎先生至郡,首詢忠憲後裔,眾以猶子彙旃先生能世其家學對。先生慨然約郡伯同謁忠憲公祠,因晤彙旃先生,會郡伯丁內艱不果。仲春朔,梁溪吳令君暨學博郝元公先生具舟奉迎,先生欣然不辭,蓋欲乘比了宿願也。初二日,薄暮抵邑。次晨,展謁先聖畢,即趨忠憲祠。瞻禮遺像,徘徊故池,不覺泫然。與審旃先生針芥相投,歡若平生。次日,會講於東林書院,邑中諸賢達環集,各質所疑,語多難記,姑錄典彙旃先生共商之二,以見兩先生之同心云。 一友講《學而時習章》。高先生曰:「『之』字要體認,凡書上虛字眼,須照定本章章旨看。如『吾斯之未能信』。『斯』字便指『仕之理』而言;如『如切如磋,共斯之謂與』,『斯』字便指『未若之理』而言。此猶為舉業做文字者言也。若首章『學』字,《注》中是『效先覺之所為』『為』字著力;又補以『坐如屍,坐時習也;立如齋,立時習也』。豈不是一個『敬』字;即如《君子九思章》,豈不是一個活『敬』字;非禮勿視聽言動』,豈不是一個活『敬』字。朱子曰:『習靜,不如習敬。』信哉!」 先生曰:「學固不外乎敬,然敬乃學中之一事。謂由敬以復初則可;若直指『之』字為敬,則是『效先覺之所為』以復敬,非復初也。心也性也,其猶鏡乎!鏡本明而塵溷之,拂拭所以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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