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 小木作制度一

《营造法式》·李诫
【题解】 本卷的标题为“小木作制度一”,其内容包括房屋室内外门窗、室内隔断、照壁、版引檐,以及井屋子、露篱、水槽、地棚等木制房屋配件与设施。 所谓“小木作”,指的是宋式营造中,除了主要房屋大木构架与大木作枓栱之外的几乎一切木造工程,其中既有房屋的门窗、房屋室内的隔断设施、房屋室内的天花吊顶、房屋外部的装饰性构件(如搏风版、垂鱼、惹草等),还有尺度较小的类房屋(如井亭子),以及房屋外观上所施的配件(如牌匾之类),或者还有一些室外设施(如露篱、棵笼子等)。其实,一些类房屋形式,如井亭子或转轮经藏等小木作中的枓栱,也应归在小木作的范畴之中,虽然其做法与构造似与大木作檐下铺作中枓栱的做法无多差异,但其所用的材分°尺寸,与大木作的材分°等级,似已了无关系。 由此可知,宋式建筑中的小木作制度部分,其内容十分驳杂,《法式》作者将“小木作制度”的内容分为6个部分,每个部分中又有诸多的室内外小木作名件与做法,虽然各部分或各种名件之间,彼此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关联性,但这就像中药铺里的药名标识一样,人们很难对这些与房屋有所关联或关联不切的林林总总的名件术语,给出一个合乎逻辑的分类方式。 本卷为《小木作制度一》,其内容包括版门、乌头门、软门等及各式窗子在内的房屋门窗部分;包括截间版帐、照壁屏风骨等在内的室内隔断设施;包括露篱、井屋子等在内的房屋室外空间或水源围护设施;也包括版引檐、水槽等在内的与房屋遮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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