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详
《营造法式》·李诫
【题解】 《法式》行文中的《看详》一节,在陶本与梁注本中,都被排在全书之前,与《进新修〈营造法式〉序》与《劄子》并列为全书之“卷前章”中的三个小节之一。但在故宫本《法式》中,则是将全书的“目录”排在了《看详》一节之前;而在四库本《法式》中,却是直接将《看详》一节置于了卷末书尾,作为了全书的附录部分。傅熹年先生在其中华书局版《营造法式(合校本)》中,在《看详》一节的开篇处特别就这一问题做了两个注解,其一:“四库本《看详》在卷末为附录”;其二:“故宫本《看详》在后,目录在前”。故傅先生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新版的《营造法式(合校本)》中,采用了故宫本的做法,将《看详》一节放在全书目录之后的第一节,但却未将《看详》列入全书的“总目录”之中,这显然是延续了故宫本的做法。 所谓“看详”,如傅先生在《营造法式(合校本)》的《看详》目录处引元代人徐元瑞之语所注曰:“元徐元瑞《吏学指南》卷二‘看详条’云:‘谓审视辞理,善为处决者。’”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这里独立列出的《看详》一节诸条文之外,在全书卷前的《劄子》一节中,作者李诫也曾提到“送所属看详”一语。关于“劄子”中提到的“看详”与《法式》行文中单列出的“看详”一节,这两者之间存在的微妙差别,梁思成先生做了解释:“(劄子中的)‘看详’:对他人或下级著作的读后或审核意见。《法式》‘看详’可能是对北宋以前有关建筑著述发表的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