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学部成立后学堂教育之推进
《中国教育史》·陈青之
第一节 概论 学部设立于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距光绪二十九年《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整够两年。当《奏定学堂章程》颁布以后,国家教育制度虽然规模大备,其实尚未见诸实行。自学部成立以来,负专责的有了人,于是全国教育渐呈活气,进步大有一日千里之势;自此以后,也可以当着另一个时期。计自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至宣统三年九月,在此六年中,学部所办的成绩却也不少。我们此处仅就关于学校教育范围以内举其重要者,汇为四点:(1)对于女子教育之正式规定,(2)对于小学教育之极力提倡,(3)对于师范教育之比较注意,(4)对于本国学堂之设法推广。关于第一点,如光绪三十三年之制定女子小学堂及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于是女子教育在学制上始有地位。关于第二点,如光绪三十四年之特许小学堂招生时资格从宽;宣统元年颁布《简易识字学塾章程》,编定国民必读课本,规定小学堂教员之检定和优待办法;宣统元、二两年之两次改良小学堂章程;宣统三年之规定小学经费章程,这一切皆比较从前进步些。关于第三点,如光绪三十一年广东教忠学堂改为初级师范学堂之类;光绪三十二年之通行各省尽力推广师范生名额,并要撙节游学经费以全力办理师范学堂;宣统二、三两年之两次变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光绪三十二年及宣统二年之两次变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皆是比较以前切实些。关于第四点,如光绪三十二年,屡次咨行各省将军督抚,对于以后学生出洋游学,务必严加限制,以便节省游学经费尽力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