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明代教育制度及其实况

《中国教育史》·陈青之
第一节 概论 明代帝王的专制淫威既如彼,士大夫的寡廉鲜耻又如此,在他们的政府之下所施行的教育,自然没有新的希望,除了继承前代的学说及制度外,他们所增加的只有“专制”与“机械”,其结果不过养成在朝为顺臣、在野为豪绅的一般士大夫。在半封建时代,这种现象历朝相同,我们勿庸对此特持苛论,不过此时较为显著罢了。但明代的教育制度之完备,及初年办理学校之严格,比较前朝确实进步,我们也不能一笔抹煞。 刘基 明朝开国的教育制度,多出于刘基、宋濂等文臣的谋议,计划非常详备,凡入学、升格考试、教导、管理及给假等等皆有定章。不仅学制详备超越唐、宋,即待遇学生之优厚,与管束学生之严紧,也非前代所可比拟。自隋、唐以来,学校与科举虽称并行,但两者的关系却不紧切,有时有学校而无科举,有时有科举而无学校,或轻或重,殊不一定。到了明朝,情形则与前不同。他们视学校为重,视科举亦重,两者不可偏废,虽学校有时可以直接取得出身的资格,而科举出身必要经过学校一期的培养,而始有应试的资格。此明朝教育制度与前不同的地方,亦即隋、唐以来之科举制度到明朝才有此一大进步,才与学校发生密切的关系。这种制度一直行到清朝三百余年未曾大改。 第九图 明代学制系统图 学校教育分中央与地方两等。中央教育,有国学、宗学,有武学。地方教育,有府、州、县三级所立的学校,也有宗学及武学,此外还有卫学及社学。国学名国子监,属大学性质,府、州、县立的学校似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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