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解卷二十·外篇

《庄子解》·王夫之
山木 引《人间世》之旨,而杂引以明之。 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竖子请曰:“其一能鸣,其一不能鸣,请奚杀?”主人曰:“杀不能鸣者。”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庄子笑曰:“周将处夫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 评曰:物本自物,我有以物之,不名物物,我无以物之,不名物物。 则胡可得而累耶?此神农黄帝之法则也。若夫万物之情,人伦之传,则不然。 传,变也。 合则离,成则毁; 见人相合则间之,成则忌而毁之。 廉则挫,专则议; 卑污者败其节,求全以讪之。 有为则亏, 不使为之。 贤则谋, 合谋以胜之。 不肖则欺, 欺其不知。 胡可得而必乎哉?悲夫!弟子志之,其惟道德之乡乎!” 〔解曰〕 为善而近名,才也;为恶而近刑,不才也。既以皆不保其天年矣,然近名者荣于汤武之世,近刑者显于桀纣之廷,则亦因乎时命而可委之于天。乃不知此所谓天者,化迹之偶然而非天也。天者,物物者也。物物者,无适而不和,无适而非中,所谓缘督之经也。处于才不才之间,亦似督矣,而非也。才则非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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