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社会史之系统

《通史新义》·何炳松
一、一贯性之倾向 ——玄学及形上学之形式——当代之形式——经济之形式——圣西门——马克思及其学派 社会史上之事实与他种事实之连锁,如何决定之乎?现在方法既尚在寻求之中,则吾人欲明定一种积极之方法,为时未免过早。然吾人对于此种研究,切须注意于精神之不可过于疏懈,盖就吾人经验而论,吾人已深知学者每有一种自然之倾向将吾人置诸一种科学研究上必要条件之外,吾人于此不可不慎防之。 在学术中每有一种极自然之倾向,隐在所有形上学之基础上,此即必欲使混乱之现象具有一贯性是也。在社会史中此种倾向每每强迫吾人必在所有事实中求出一种唯一根本之原因。 假使吾人在一种有形的形式之下而搜求此种原因,而且不问其属于形上学或玄学,将此种原因加诸实际现象之上,则吾人工作之目的无非加一层结构于事实之描写,有如回教徒所常致之“此为阿拉之意”。此种添加似属无用,然至少不至于阻碍吾人之窥见真事。即使在事实方向中吾人直接参进一种玄妙之原因,例如造物,吾人即显然置身于一个非科学之范围中。然吾人既摈弃此种陈旧之程式,吾人即不免以一种暗藏之形上学代旧日有形之形上学。吾人已宣言排斥世界上外部之原因,而欲在事实本身中寻求此唯一根本之原因。 吾人之自然倾向往往在历史之一支中取其一类特殊之事实而称之为所有其他事实之根本原因。当宗教最为显著时,吾人即取其时之宗教,维哥(Vico)之著作即以此为其题旨,古朗什之《古城》( La Cité 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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