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十五

《礼记章句》·王夫之
丧服小记 “小”,之为言详也。礼不遗于小,小者必察,而哀乐之文乃以成章,故曾子曰“慎终追远”,谨于小而后为慎之至也。《仪礼》有《丧服》一篇,此篇乃引申其义类而详辨之。凡三十二章。 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 衰,仓回反。篇内并同。为,于伪反。免,亡运反,篇内并同。 “括发”者,去笄 而露髻,以麻自项前交于额,却上绕髻也。小敛则括发。父在为母,虽齐衰期,而括发同于父丧,但于父则括发至于成服,乃着丧冠,为母则尸出堂又哭而易以免也。 齐衰,恶笄以终丧。 齐,即夷反,篇内并同。 “恶”,粗也;以榛木为笄,无雕治也。此谓妇人为父母及舅姑也。妇人质,有除无变。 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其义: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髽。 “冠”“笄”,以饰吉;“免”“髽”,以饰凶;其义同也。“为”,犹成也。童子未冠则不免,女子未笄则不髽,不备饰也。 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苴”,粗恶之意。“苴杖”,斩衰之杖。“削杖”,齐衰之杖。竹不假削,桐则必削之,丧以质为重也。“桐”,白桐,今谓之水桐。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卒,子律反。为,于伪反。 “为祖母后者”,谓长子卒而冢孙承为丧主也。其礼视父在为母齐衰期,父没乃伸三年。 为父母、长子稽颡也。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 为,于伪反。长,丁丈反。下同。 哀之至者礼必尽,故先稽颡而后拜。“大夫吊之”,谓吊士也,以己故来吊,重尊者之惠,虽疏必自为主,…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