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二十四

《礼记章句》·王夫之
祭义 “义”者,礼之所自立也。先王制礼,皆因天理人情事宜物变而生,各有其义存焉而不可易。戴氏得古《仪礼》十七篇,祭礼凡三篇,盖大夫士之礼。天子诸侯禘祫享尝之仪虽不传,而散见杂出,当时犹有可征者,其义亦可类推而见,故为推明所出之精意,旁引旧文以成此篇,与冠、婚、乡、射之义并为释经之书,用诏学者。乃以礼莫重于祭祀,故不与《冠义》诸篇同附《记》末,而独与《祭法》《祭统》类序于此。凡二十四章。 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 数,所角反。 举事而不待情之已动,则敬不足以及物;废其事而不接于耳目,则情散解而渐忘之矣。 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非其寒之谓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将见之。 “禘”,或当为“礿”,殷礼也,周则春祀曰“祠”。不言夏禴冬烝者,时享以春秋为重,祫禘于此举行也。天子诸侯有月祭,然礼不备,非正祭也。“凄怆之心”以悲往,肃杀之感也;“怵惕之心”以迎来,生气之动也。 乐以迎来,哀以送往,故禘有乐而尝无乐。 文必称其情而心乃安也。“尝无乐”者,犆尝也,大尝而祫则亦有乐。 右第一章。此章言时享之义。 致齐于内,散齐于外。 齐,侧皆反。散,苏亶反。 “致齐”,合主祭、助祭者而居于齐宫。“散齐”,各就其室而迁坐也。散齐七日后,近祭三日乃致齐。齐宫在庙门内,故曰“内”。凡齐之事,不饮酒,不茹荤,不御于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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