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训纂卷十七
《礼记训纂》·朱彬
少仪弟十七 正义:‘郑目录云:“名曰少仪者,以其记相见及荐羞之少威仪。少,犹小也。此於别录属制度。”’ 闻始见君子者,辞曰某固愿闻名於将命者。不得阶主。 注:‘君子,卿大夫若有異德者。固,如故也。将,犹奉也。即君子之门而云愿以名闻於奉命者,谦远之也。重则云固。奉命,传辞出入。阶,上进者。言宾之辞不得指斥主人。’正义:‘辞,客之辞也。某,客名也。将命,谓传辞出入,通客主之言语者也。客实愿见君子而云愿闻名於传命者,不敢必见於君子,但愿将命者闻之而已。’敌者,曰某固愿见。 注:‘敌,当也。愿见,愿见於将命者,谦也。’罕见,曰闻名。亟见,曰朝夕。 注:‘罕,希也。希相见,虽於敌者,犹为尊主之辞,如於君子。亟,数也。於君子,则曰某愿朝夕闻名於将命者。於敌者,则曰某愿朝夕见於将命者。’瞽,曰闻名。 注:‘瞽,无目也。以无目,辞不称见。’○见,贤遍反。亟,去冀反。 适有丧者,曰比。 注:‘适,之也。曰某愿比於将命者。比,犹比方,俱给事。’正义:‘谓比方其年力,以给丧事,若五十从反哭,四十待盈坎,皆是。’陈可大曰:‘丧不主相见,来欲比方於执事之人。’童子,曰听事。 注:‘曰某愿听事於将命者。童子未成人,不敢当相见之礼。’适公卿之丧,则曰听役於司徒。 注:‘丧忧戚,无宾主之礼,皆为执事来也。’正义:‘檀弓云:“孟献子丧,司徒旅归四布。”隐义云:“公卿亦有司徒官,以掌丧事也。”’ 君将适他,臣如致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