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八十七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韩清净
弥勒菩萨说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 韩清净科记 摄事分中契经事行择摄第一之三 辛五、因摄2 壬一、颂标列 复次,嗢柁南曰: 因胜利二智 愚夫分位五 二种见差别 于斯圣教等 壬二、长行释6 癸一、因2 子一、标列 一切行因,略有二种。一、共,二、不共。 子二、随释2 丑一、共因3 寅一、出体 共因者,谓喜为先因;由此喜故,于彼彼生处障于厌离,滋润自体。 寅二、释义 为欲将生所生之处,虽有一切烦恼为因,而于生处生喜者生,非于彼起厌逆想者。 寅三、显说 又即此喜唯依色说,宿因生已,不待余因究竟转故。 又即此喜唯依色说等者:谓由先所习业,于当生处,喜乐驰趣,即于生处境[1]色所碍,中有随灭,生有续起。义如意地中说。(陵本一卷十七页87)此应准释。 丑二、不共因2 寅一、出体 不共因者,谓顺苦、乐、非苦乐触,望于受等所有心法;无间灭意及俱生名、十种色等,望六种识。 寅二、释义 由彼虽从先因所生,剎那剎那别待余因,方得生起。 无间灭意及俱生名等者:若此六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是名无间灭意。于尔所时俱起心所,名俱生名。当知此约等无间缘,望六种识为不共因。眼等五根、色等五境,及与法处,是名十种色等。当知此约所缘缘、或增上缘,望六种识为不共因。由彼六识虽从先因所生,要待余因差别为缘,方得生起。此差别缘,名不共因,剎那剎那变异转故。 癸二、胜利2 子一、出四胜利2 丑一、标列体性 复次,有解脱心、有净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