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摄决择分[1]

《瑜伽师地论选译》·弥勒
五识身相应地意地[2] 原典 如是已说本地。 次说诸地决择善巧,由此决择善巧为依,于一切地善能问答。今当先说五识身地、意地决择。 问:前说种子依谓阿赖耶识,而未说有、有之因缘、广分别义[3]。何故不说?何缘之有?广分别义云何应知? 答:由此建立是佛世尊最深密记[4],是故不说,如世尊言: 阿陀那识[5]甚深细,一切种子如暴流[6]。 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7]。 复次,嗢柁南曰: 执受[8]初[9]明了[10],种子业[11]身受[12], 无心定[13]命终[14],无[15]皆不应理。 由八种相证阿赖耶识决定是有,谓若离阿赖耶识,依止执受不应道理、最初生起不应道理、有明了性不应道理、有种子性不应道理、业用差别不应道理、身受差别不应道理、处无心定不应道理、命终时识不应道理。 何故若无阿赖耶识依止执受不应道理?由五因故。何等为五?谓阿赖耶识先世所造业行为因,眼等转识于现在世众缘为因[16],如说根及境界、作意力故诸转识生乃至广说,是名初因。又六识身有善不善等性可得[17],是第二因。又六识身无覆无记异熟所摄类不可得[18],是第三因。又六识身各别依转,于彼彼依,彼彼识转,即彼所依,应有执受[19];余无执受,不应道理;设许执受,亦不应理[20],识远离故,是第四因。又所依止应成数数执受过失[21],所以者何?由彼眼识于一时转一时不转[22],余识亦尔,是第五因。…… 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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