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御纂周易述义》
先天干位即后天离位天纯阳火生于阴而成于阳故天以日为明以火为用是以天与火可以言同天上运火上炎不同其物而同其性亦犹人之与人不同其道而同其趋也故曰同人君子法之以类其族辨其物天之所生各族殊分法干覆之无私者于殊分之族而类聚其所同异中之同也火之所及万物均照法离之有别者于均照之物而辨析其所以异同中之异也同其所不得不同异其所不得不异所以为同之大也 出门同人又谁咎也同人于宗吝道也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嵗不兴安行也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出门则于野之渐也同所当同谁其咎之同于野为亨故同于宗为吝之道敌刚谓忮五而成敌也安行谓安于五之干行其弗克也非力不足义弗胜也反则谓反而则五之中正干动也直五得中而理直所以先之号咷也相克犹言相能不特五之同人人亦尽能同于五矣于野上之心于郊上之势故于道无悔于志未得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