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中的小问题一束(三)

《雷海宗杂论集》·雷海宗
翻译中的分位制与命数法 我们中国一向在写比较大的数目字的时候,是采取四分位制,欧美各国则采取三分位制。这是因为我们的命数法大致每四位一变:西洋大致每三位一变的原故。自与西洋交通后,我们的政府机关与银行商行,两制并用,时常发生混乱。为避免此种混乱现象,并符合国际习惯,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已于一九五〇年四月下令,规定由五月一日起全国一律采用三分位制,多年纷乱不决的问题至此得到最后的解决。我们现在不要再谈这个问题,而是要谈与此有关的欧洲文字命数法中几个大的命数词在翻译时容易引起错误的问题;这种错误,最少一部是与分位制的不同有关的。为讨论方便,我们先列表如下,然后再依表加以解释: 注:M=Million. B=Billion. T=Trillion. □内字为数名词,与后面各位大数连用。 表中第一行是按法定命位制写出的中国现行命数法(过去曾有各种不同的大亿小亿与大兆小兆的说法,与本文所谈的目前实际的问题无关,一概从略。在本文中我们只依现行的办法命数)。至于西洋,在相当于我们中国的“亿”以前,各国的说法都完全一致。自此以后,就有所谓“大陆制”与“英国制”的分别了;北美合众国采取的是欧洲大陆的办法,所以“大陆制”又可称为“欧美制”。我们的“百万”,欧洲文字中称为million(此字在各种欧洲文字中的写法,大致相同;在俄文中,除字母的形象外,拼法也一样)。一千个million,就是我们的“十亿”,…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