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之今昔

《梅光迪学案》·梅光迪
爱国主义,中国古昔有其思想与事实,而无其名称,有如希腊有宗教思想与事实,而迄无宗教名称也。今就下列纲目言之:(一)现在修改中者:1.伦理与人情,2.大一统与对等国家;(二)应保存者:1.纪纲与风节,2.感激知遇;(三)应补充者:1.民族本位,2.公民职权,3.硬性外交,4.理想之寄托。 (一)现在修改中者 1.伦理与人情——中国旧为君主专制国家,君臣列为五伦之首,故君主亦称君父,儒家崇尚备至,有尊卑之别,无平等之谊。所谓家天下者有两解释,一以天下为一家之私产,一由家庭而扩大之则为国,在家有父子,在国为君臣,子嗣一父,臣事一君,匪可转移也。故忠孝并举,“移孝作忠”,“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盖忠即孝之扩大义也。于兹原则之下,一入朝廷,便不可改,而当始终如一,所谓“忠臣不事二君”,古来士大夫阶级,当宗邦危亡之秋,则“主辱臣死”,“臣死君”。易代之际,尤不可改事新君,此为臣子天经地义。古史亦有贰臣,然皆不为历史舆论所容。公羊主复九世之仇,诸葛武侯出师表有“汉贼不两立”之言,盖汉指刘备,贼则指篡汉之曹氏司马氏也。北宋徽宗被虏,金求割地,李纲为言曰:“祖宗之地,尺寸不可与人。”南渡以后,高宗曾不能为人子,以君父北辱虏廷,久陷敌国也。其后朱子上孝宗封事有云:“金虏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则其不可和也,义理明矣。”揆于主辱臣死之义,南宋亡时,其忠臣义士皆有“生为大宋之人,死为大宋之鬼”之决心,此依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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