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弟九

《读书杂志》·王念孙
七臣七主 申主 「申主任勢守數以爲常」。尹注曰:「申,謂陳用法令。」劉曰:「『申』乃『中』字之誤,蓋謂得中道之主。」引之曰:「申」讀曰「信」。《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注曰:「古『信』、『申』同義。」「信」之通作「申」,猶「申」之通作「信」也。出政而信於民,故曰「信主」。據下文云:「皆要審,則法令固。賞罰必,則下服度。」則「申主」之即「信主」明矣,尹、劉二説皆失之。 振怒 「臣下振怒,不知所錯」。引之曰:「怒」當爲「恐」,此涉上文「喜怒」而誤也。「振恐」即「震恐」。 植 「盡自治其事,則事多,多則昏,昏則緩急俱植」。洪云:「『植』,古『置』字。謂緩急皆置而不行也。尹注非。」 虞而安 「故主虞而安,吏肅而嚴,民樸而親」。念孫案:「虞」與「娱」同,樂也。言國有道,則主樂而安也。尹訓「虞」爲「度」,非是。又案「故主虞而安」以下七句,與上文不相承接,其上當有脱文。 女不緇 「夫男不田,女不緇」。引之曰:「緇」字義不可通,尹訓爲「黑繒」,非也。「緇」,當爲「績」。「男不田,女不績」,猶《揆度篇》之「農不耕」、「女不織」也。隷書「甾」字或作「」,形與「責」相似,故「績」譌爲「緇」。 桀 「何以効其然也?曰:昔者桀紂是也」。念孫案:「桀」字後人所加。下文「遇周武王」云云,專指紂而言,則無「桀」字明矣。 義不足 「歲有敗凶,故民有義不足」。念孫案:「義」當爲「羨」,字之誤也,後《國蓄篇》《輕重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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