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
《国语文学史》·胡适
我們在上文引了杜牧《李戡墓誌》的話,那一段話的全文是: 嘗痛自元和以來,有元、白詩者,纖豔不逞,非莊士雅人,多為其破壞;流於民間,疏於屋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媟語,冬寒夏熱,入人肌骨,不可除去。吾位不得用法以治之;欲使後代知有發憤者,因集國朝以來類於古詩得若干首,編為三卷,目為《唐詩》,為序以導其志。 這一段話有兩點可以注意:一是晚唐時白話詩體風行民間“入人肌骨,不可除去”;一是晚唐時有一種反對白話文學的運動。晚唐五代的文學史可以用這兩點來做一個總綱。 先說反對白話文學的運動。這是很自然的事。白話詩風行以後,那些古典詩人自然不高興了;古文風行以後,那些駢偶文人自然不高興了。因此,晚唐的文章有“三十六體”的駢文運動,詩的方面有李商隱、溫庭筠等的古典詩。“三十六體”也是李商隱、溫庭筠和段成式提倡出來的,因為他們三人都是排行第十六,故叫做三個十六的文體。這種駢偶文體有一種大用處,他能於沒有話說時做出文章來,故最適宜於廟堂文字之用。自唐末五代,一直到最近世,凡是沒有話說的廟堂文章,如詔旨、誥敕、謝表、箋啟之類,都不能不用他。我們試翻開宋人的文集來看,凡有話說的奏疏、劄子、論議,都是用古文的;凡沒有話說的冊文、制誥、表啟、喪詞,便都是用駢文的。現在還有許多人用四六來做賀電、賀函,也是這個道理。 溫庭筠、李商隱的詩所以能流傳於後世,也是因為這種詩有兩種大用處:一是人讀了不懂;二是因為人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