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八 胡寄尘《新派诗说》

《文学通论》·钱基博
绪论 吾作此文,吾须略言吾之大意。新派二字,是对于旧派而言,即不满意于普通所谓“旧体诗”,故别创新派也。然则何以不名“新体”?盖吾于普通所谓“新体诗”,亦有不满意之处,故名新派以示与新体有分别耳。总之新派诗,即合新旧二体之长而去其短也。何谓合二体之长而去其短?此言甚长,试于下文分章论之。 第一章 诗在文学上之位置 今欲论诗,当先知诗在文学上居于若何之位置,然后知诗之为可贵与否。窃谓诗在文学上有五种特质如下: (一)诗为最古之文学。吾人普通之见解,则谓先有语言,后有文字,既有文字,则整齐而有韵者谓之诗,不整齐而无韵者谓之文。然愚窃谓在未有文字之前,当先有一种整齐而有韵之语言,或为四字,或为五字,以便记忆。是即古谣谚之滥觞也。此言虽无确证,然揆之于理,当不大谬。即今所传者,如:“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亦在唐尧时已有之。诗字首见于《虞书》,曰:“诗言志,歌永言。”蔡注:“心之所之谓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诗言志’。既形于言,又必有长短之节,故曰‘歌永言’。”是诗与歌实一物也。歌之见于《尚书》者,有:“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有:“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皆以歌为名者也。由此观之,在唐虞时,诗已盛行矣。 (二)诗为最简之文字。研究文学者,有言世界文字以汉文为最简。愚窃谓汉文之中,以诗为最简。尝取英文写景之语译,为汉文字,数可省去其半。又将其文译为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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