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 金可庄《声音学听讲录》
《国故概论》·钱基博
丙辰夏,江师易园讲学于江苏省教育会,予往听焉。顾后至不得坐前列,堂高人众,潜听为难,加之妙谛泉涌,左右逢源,秉笔摘录,终难卒记。归而构思,本所记忆者笔之于册,断片鳞爪,恐终不免毫千里之谬。乃欲有所就正,而又苦无其机。今者江师登报征集,并云准予裁正,是固师之热心,抑亦庄之幸也!用赘数言以志快慰。 一 声音之定义 《礼记》(《乐记》):声相应,故生变,变应方,谓之音。单声为声,复声为音。明代西儒金居阁有言曰:“……声为父……韵为母……音为子。”盖必一声一韵相合而后始成为音,与复声为音之说若合符节。古今中外,理无二致也。 二 发音法 (一)发音有自觉性 言为心声,发音必有所感。小儿饥则啼,得食则笑,此亦自觉之表现也。 (二)发音部位 发音机关,不外腭、唇、齿、舌四部,此即发音之部位也。 (三)声母发音法 发音部位,虽并牙喉为一部,定名曰腭;然三十六字母(见溪群疑等)仍无变动。今任取一常语之字,辨别其发音部位,则声母发音法亦可明矣。举例如下: 腭音:脚、间、觉、哥、果、根、公、姑(属见母)。哭、糠、恳、开(属溪母)。局、憨(属群母)。牛、呆(属疑母)。烘、黑、兄、火(属晓母)。荷、行、雄、寒(属匣母)。衣、翁、屋、烟、恶(属影母)。夜、蝇、用、药、有(属喻母)。 舌音:爹、刀、斗、当(端母)。跳、偷、汤、吞(透母)。地、动、读、弟(定母)。南、恼、能、泥(泥母)。知、中、追(知母)。宠、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