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性情、理欲之辨

《北宋文化史述论》·陈植锷
宋学既以讲求义理为形式,研究性理为内容,它的主题,也便是“性”和“理”。“性”、“理”二词作为宋学的基本范畴,以程颐“性即理也”这一等值交换的判定为标志,划分为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发展阶段。大体上讲,南渡之前多言“性”,南渡之后多言“理”。这里且说“性”。 《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 “性”字在孔子尚很少言及,直到孟子出来倡“性善”之说,关于“性”的探讨,才成为儒家传统文化中一个占显著地位的问题。宋学以性理之说作为理论体系的核心,溯其学问的根源,自然也就是以孟子为宗师了。程颐说:“孟子所以独出诸儒者,以能明性也。” 可知宋学繁荣期几个主要流派以孟子为宗,对以《孟子》、《中庸》为代表的思孟学派的一致推崇和认同,所着眼的正是这个“性”。 《孟子·公孙丑上》。 孟子所以受到后世推崇,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提出过“仁政”主张。而“性善”论则是“仁政”学说的理论基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 所谓不忍人之心,即为善之端。治人者有了它,实行仁政就有了希望;治于人者有了它,就不必担心他们会起来造反。因此秦汉之后,尽管说“性”者层出不穷,一直没有哪种说法可以完全取代它作为千百年来儒家性学理论之基础的权威地位。 但是孟子“性善”之说有一个不小的漏洞,即他只看到人性善的一面,对现实生活中不可否认而又大量存在着的“恶”,却没有做出符合逻辑的解释。因此当时就有人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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