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科举改革和宋学的演进
《北宋文化史述论》·陈植锷
皮锡瑞在《经学历史》第四章中分析两汉经学自武帝时开始进入极盛时代的社会原因时,归结为如下两条: 宰相须用读书人,由汉武开其端,元、成及光武、明、章继其轨。经学所以极盛者,此其一。 ……四海之内,学校如林,汉末太学诸生至三万人,为古来未有之盛事。经学所以极盛者,又其一。 这第一条相当于后世的科举取士,第二条学校教育作为儒学传授的主要形式也为后世所继承。 关于北宋科举制度对儒学复兴和宋学开创的推动,前节论“取士不问家世”时已有所涉及。所谓科举,从形式上讲,它同台谏一样,是政治制度之一种,但从内容上讲,它自身又属于文化的一部分。这里即侧重后一方面讲。分清科举的这两层意义十分重要。因为科举作为一种取士制度,隋唐之际就已经开始了,为什么在北宋之前长达300多年的时间它就不能导致儒学的繁荣呢?即以有宋而论,建国伊始即已开科取士,缘何至仁宗初年才有宋学之勃起?可知作为一种制度的科举取士和作为一种文化的科举考试,在儒家传统文化的发展史上所起作用的轻重大不相同。 《后汉书·和帝纪》注引《汉宫仪》。 通过考试决定取舍,不独科举为然,据《后汉书·左雄传》,汉代选官录用之前也是要考一下的,考试的办法是“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所谓家法,即经学的师承和派系,具体要求,也就是“经明行修,能任博士” 。班固《汉书·儒林传赞》说: 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迄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浸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