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唐宋之际生产关系的变化和宋学的时代精神
《北宋文化史述论》·陈植锷
儒家传统文化之所以在11世纪30年代前后复兴,并以注重议论的义理之学的形式与前此的训诂之学、文章之学相区别,还可以从北宋的经济基础变化中寻找到它的历史根源。 一般讲,北宋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但社会生产力仍在继续发展,并达到了封建时代的鼎盛期,这是近年来为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同志所承认的事实。这一发展同唐宋之际生产关系的显著变革有关。 《汉书·食货志》引古谚。 商周时代,生产水平低下,“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 。相传“计口授田”的井田制便是与中国农耕文明初期这种生产力相适应的土地制度。秦汉时代,豪强兼并,封建大土地所有制逐渐形成,魏晋以后兴盛的庄园经济,即其表现形式和进一步发展。皇帝本人就是最大的大土地所有者,他一方面要依靠全国这些大大小小的庄园主统治人民,另一方面又以国家的名义对他们进行种种的限制,开展种种的争夺,使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与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得以长期并存,并互有消长。东汉初年的“度田”,遭到豪强世族的抵制即不敢彻底进行,国家已经不得不对大土地所有者作出让步。西晋颁布的“占田法”,则表示了王朝政府对后者从法律上的承认。在此后整个两晋南北朝时期,大土地所有制下的庄园经济基本上占有主导地位。 唐代前期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法,在这段时间内国家土地所有制占优势,但土地兼并并没有完全停止。中唐时期以两税法代替租庸调制,按照实际占有土地和产业的多少征收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