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卦爻辞的连类插叙法
《周易释例》·李镜池
卦爻辞的组织,大多数以类相从,每卦讲一类事,有一定范围,如讲农业的、商旅的、战争的、婚姻的、家庭的,等等。但在这些类事卦中,有时却插入一条半条或两条不属于这一事类范围的爻辞。虽则有的在形式字面上有些关系,但也有似乎全无关连,而是另一类事。为什么放在一起呢?原来这是一种连类插叙法。所插叙的,并不是随便插进去,而一定是某种大事件。不能不记,但又不成类,不能用一个专卦来写,于是作者在适当时候把它插在别的类事卦中。这样,既不妨碍其为类事卦,而又把重大事件记下来。也就是说,记大事是目的,却没违背按类编排的组织体例。它不是附载。附载跟卦的总义无关,也没形式联系。插叙却有一定的关连性,或形式,或内容的联系,而且插叙的一定是大事。例如: 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旅上九) 旅卦是商旅专卦之一,这写的是周人被狄人侵迫迁于岐山的历史大事。易与狄通。“丧牛于易”,狄人侵迫,牛群被抢。“鸟焚其巢”,狄人放火抢掠,火光烛天,周人丢了自己的家园,好像鸟儿被烧了巢。周人在邠地生活得好好的,谁知狄人打来,太王用犬马,用皮币,用珠玉,几次跟狄讲和都不成。狄人占领了他们的土地,周人被迫迁避,逃到岐山区去(见《孟子·梁惠王篇》),拖男带女,哭喊呼号,非常凄惨。举族逃亡,故说“旅人先笑后号咷”。这里的联系,是“旅人”与旅卦的形式联系,不是商旅。这是周人永不能忘的大事,故又插叙在大壮六五:“丧羊于易。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