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禀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廿九日一二二一四--一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具禀竹南一保中港、头份等庄总理黄玉堂,为承接有人,据情禀明事。缘堂自王前宪任内,充当中港、头份等庄总理之责,守法奉公,已有年矣。现堂年迈六旬,兼之,要回原籍家乡,且该管地方辽阔,责成甚重,未有妥人承接,故不敢妄行。是以,本年冬邀集该庄绅耆、业、佃、铺各户人等,设席妥议,当众遴选得监生谢焕光一名,为人诚实,有家有室,平日在庄,亦有出为排解息事,众所悦服,堪以承接堂此额缺总理之责。除街庄绅耆、业佃、铺户人等具结,佥禀举充外,理合将情禀明。伏乞大老爷首重地方,恩准先将堂缺批退,即给予谢焕光充当,以便奉公,庶地方得以安靖,万民戴德靡涯。沾感。切叩。 〔批〕据禀已悉,着即将谕戳缴销,余批廖金波禀内。着并遵照。 私记 私记 同治拾壹年拾壹月廿九日具禀 戳记 淡水分府王、给中港头份等庄、总理黄玉堂戳记 承粮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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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三九九清册同治十一年五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三--四下一章:第四○一佥禀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一四--二《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三九○禀同治九年十一月十六日一二二一一--五第三九一谕同治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一一--六第三九二佥禀同治十年十二月十一日一二二一二--一第三九三合约字同治十年十一月一二二一二--二第三九四保结状同治十年十二月一二二一二--三第三九五佥禀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二一二--四第三九六佥禀同治十一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二--五第三九七移同治十一年四月十九日一二二一三--一第三九八牒同治十一年五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三--三第三九九清册同治十一年五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三--四第四○一佥禀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一四--二第四○二验充名单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一二二一四--七第四○三供词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一二二一四--八第四○四谕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二二一四--九第四○五禀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五--一第四○六清单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五--二第四○七谕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一五--三第四○八清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四日一二二一六--一第四○九禀同治十三年九月初四日一二二一六--二第四一○分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四日一二二一六--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