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戴記分撰凡例
《群经凡例》·廖平
《分撰凡例》已刊,今所見與前説有異同,别訂爲此編焉。篇章義例無所更異。丁亥六月八日識。 一、六藝皆孔子一家之説,改制之文,全在《王制》,故以《王制》爲首,凡下十四門皆爲《王制》所包,兹不取以爲説,惟言經濟、制度者乃入此門,立《王制記》。 一。 一、《王制》有佚文,制度不全,其説往往見於傳記、子史。兹於《王制》凡例中立此一門,取今學説禮之書以爲證,並於記文中立此一目。凡與佚禮合者附采之,立《王制佚記》。 二。 一、《易》爲六藝之首,《本命》、《易本命》、《中庸》 用惠説,前後皆《易》説。 皆《易》説專篇,《禮運》、《樂記》亦多《易》説。兹立此門,收録全篇,凡散見者亦采之,立《易記》。 三。 一、《周書》出於東漢以後,雜采諸書而成,與《書》近。如《踐阼》、《明堂位》之類是也。兹立一門,凡散見者皆附焉,立《書記》。 四。 一、子游習禮,見於《記》中者,《禮運》三篇。今分訂經、傳、記,以爲《禮説記》。 五。 一、樂禮早佚, 劉歆以《周禮·大司樂》章爲經,俟考。 《樂記》一篇,乃其大綱。今立《樂經》一門,其詳見於《樂例》。於《記》中取《樂記》以外,散見者皆取之,立《樂記》。 六。 一、《春秋》因以《王制》爲舊傳,既立《王制》統今學,兹不取之。凡記文之散見,説《春秋》者彙輯之,以爲《春秋記》。 七。 一、《儀禮》記義多見《記》中,於儀例立此一門,取記文及《儀禮》記文,立《儀禮記義》。 八。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