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哲学之意义
《哲学概论》·唐君毅
第一节 哲学,爱智及智之名之原义 第一章 哲学之意义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哲学,当先知中国文中之哲字与学字之传统的意义。 哲字据《尔雅》释言,训为“智也”。学字,据伏生所传,《尚书大传》曰,“学效也”;据班固所编《白虎通》,“学之为言觉也,以觉悟所不知也”。《说文》学攵,亦训“觉悟也”。 如果依此学字之传统意义来看,则人之一切由未觉到觉,未效到效之事,都是学。大约“觉”是偏从自己内心的觉悟方面说,即偏在知的方面说。“效”是偏从仿效外在的他人行为,社会的风习方面说,即偏在行的方面说。而在所谓“效法古人”,“效法天地万物”之语中,则人之所效者,亦包括历史世界,自然世界中之人与事物。凡人有所效而行时,内心方面亦必多少有一觉悟。人所效之范围,可无所不及,人所觉之范围,亦可无所不及。故依此中国传统之学之义,可以概括人在宇宙间之一切效法于外,而觉悟于内,未效求效,未觉求觉之全部活动。于是全部人生之事之范围,亦即人所当学之范围。 但是我们现把学字与哲字,连合成一名,则对于学字之意义,加了一限制、一规定。哲学二字,似乎应当是只限于“哲”或“智”之学之义。然则什么是哲学呢? 在此,我们必须说明:将“哲”与“学”,连为一名,乃一新名词。盖初由日本人译西方之 Philosophy 一字而成之一名,后为现代中国人所习用者。在中国过去,只有《庄子天下篇》所谓道术,魏晋所谓玄学,宋元明清所谓理学、道学、义理之学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