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录

〔宋代〕·宋慈·子部医家类·55 章
宋慈(1186年/1187年-1249年4月21日/1250年4月10日),字惠父,号自牧。福建路建宁府建阳县(今属福建南平)人。中国南宋官员、法医学家。宋慈自幼受学于父,后相继受学于朱熹弟子吴稚、名儒真德秀等。嘉定十年(1217年)中乙科进士,补授赣州信丰主簿。后历提点广东、江西、广西等地刑狱。累官广东经略安抚使、知广州,加焕章阁直学士。淳祐九年(1249年)或淳祐十年(1250年),宋慈逝世,获赠朝议大夫。他总结了宋代和以前法医方面的经验,再加上本人四任法官期间检验的心得,于淳祐七年(1247年)撰成《洗冤集录》五卷,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的、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

目录

序·序第一卷一·条令第二卷一·检覆总说上第三卷一·检覆总说下第四卷一·疑难杂说上第五卷二·疑难杂说下第六卷二·初检第七卷二·覆检第八卷二·验尸第九卷二·妇人第十卷二·小儿尸并胞胎第十一卷二·四时变动第十二卷二·洗罨第十三卷二·验未埋瘗尸首第十四卷二·验坟内及屋下攒殡尸第十五卷二·验坏烂尸第十六卷二·无凭检验第十七卷二·白僵死瘁死第十八卷三·验骨第十九卷三·论沿身骨脉及要害去处第二十卷三·自缢第二十一卷三·被打勒死假作自缢第二十二卷三·溺死第二十三卷四·验他物及手足伤死第二十四卷四·自刑第二十五卷四·杀伤第二十六卷四·尸首异处第二十七卷四·火死第二十八卷四·汤泼死第二十九卷四·服毒第三十卷四·病死第三十一卷四·针灸死第三十二卷四·札口词第三十三卷五·验罪囚死第三十四卷五·受杖死第三十五卷五·跌死第三十六卷五·塌压死第三十七卷五·外物压塞口鼻死第三十八卷五·硬物致死第三十九卷五·牛马踏死第四十卷五·车轮拶死第四十一卷五·雷震死第四十二卷五·虎咬死第四十三卷五·蛇虫伤死第四十四卷五·酒食醉饱死第四十五卷五·醉饱后筑踏内损死第四十六卷五·男子作过死第四十七卷五·遗路死第四十八卷五·死后仰卧停泊有微赤色第四十九卷五·死后虫鼠犬伤第五十卷五·发冢第五十一卷五·验邻县尸第五十二卷五·辟秽方第五十三卷五·救死方第五十四卷五·验状说第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