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遗路死第四十八
《洗冤集录》·宋慈·〔宋代〕
或者被打死者扛在路旁,耆正只申官作遗路死尸,须是仔细。如有痕迹,合申官多方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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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录》目录
卷五·外物压塞口鼻死第三十八
卷五·硬物致死第三十九
卷五·牛马踏死第四十
卷五·车轮拶死第四十一
卷五·雷震死第四十二
卷五·虎咬死第四十三
卷五·蛇虫伤死第四十四
卷五·酒食醉饱死第四十五
卷五·醉饱后筑踏内损死第四十六
卷五·男子作过死第四十七
卷五·死后仰卧停泊有微赤色第四十九
卷五·死后虫鼠犬伤第五十
卷五·发冢第五十一
卷五·验邻县尸第五十二
卷五·辟秽方第五十三
卷五·救死方第五十四
卷五·验状说第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