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车轮拶死第四十一
《洗冤集录》·宋慈·〔宋代〕
凡被车轮拶死者,其肉色微黄,口眼开,两手微握,头髻紧。 凡车轮头拶着处,多在心头、胸前并两胁肋。要害处便死,不是要害不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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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录》目录
卷四·病死第三十一
卷四·针灸死第三十二
卷四·札口词第三十三
卷五·验罪囚死第三十四
卷五·受杖死第三十五
卷五·跌死第三十六
卷五·塌压死第三十七
卷五·外物压塞口鼻死第三十八
卷五·硬物致死第三十九
卷五·牛马踏死第四十
卷五·雷震死第四十二
卷五·虎咬死第四十三
卷五·蛇虫伤死第四十四
卷五·酒食醉饱死第四十五
卷五·醉饱后筑踏内损死第四十六
卷五·男子作过死第四十七
卷五·遗路死第四十八
卷五·死后仰卧停泊有微赤色第四十九
卷五·死后虫鼠犬伤第五十
卷五·发冢第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