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验坏烂尸第十六
《洗冤集录》·宋慈·〔宋代〕
若避臭秽,不亲临,往往误事。 尸首变动,臭不可近,当烧苍术、皂角辟之;用麻油涂鼻,或作纸摅子油,塞两鼻孔;仍以生姜小块置口内。遇检,切用猛闭口。恐秽气冲入。 量札四至讫,用水冲去蛆虫、秽污,皮肉干净方可验。未须用糟醋,频令新汲水,浇尸首四面。 尸首坏烂,被打或刃伤处痕损,皮肉作赤色,深重作青黑色,贴骨不坏,虫不能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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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录》目录
卷二·疑难杂说下第六
卷二·初检第七
卷二·覆检第八
卷二·验尸第九
卷二·妇人第十
卷二·小儿尸并胞胎第十一
卷二·四时变动第十二
卷二·洗罨第十三
卷二·验未埋瘗尸首第十四
卷二·验坟内及屋下攒殡尸第十五
卷二·无凭检验第十七
卷二·白僵死瘁死第十八
卷三·验骨第十九
卷三·论沿身骨脉及要害去处第二十
卷三·自缢第二十一
卷三·被打勒死假作自缢第二十二
卷三·溺死第二十三
卷四·验他物及手足伤死第二十四
卷四·自刑第二十五
卷四·杀伤第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