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瑜伽品第六
《解深密经语体释》·演培
分别瑜伽品第六 佛法不唯是理论的发挥,且亦重于行为的实践。有解无行,那就偏颇不全,所以理论与实践,须要打成一片。上四品,是开显的胜义了义理;此及下品,是开显的真实了义行。于中,先讲瑜伽的胜解行。胜解,是种强有力的认识,得此认识,不特不会被其它学术思想所动摇,且能循此认识,向所追求的目标,不断的实践前进,名胜解行。这胜解行,就是本品所讲的瑜伽。 瑜伽是梵语的音译,义为相应。相应,须具两个条件:一、要有两法,如唯一法,是说不上相应的。二、两法要相顺不违,假使这法如此,那法如彼,彼此相违,也不名相应的。具备了这两个条件,那些相称、相当、相符、相合、相契等,都是相应的别义。瑜伽,为佛教行门中的一主要法门,不知者,以为这是密宗的专有名词,甚或视为瑜伽焰口一书的专有名词,这实太错误了!同时,瑜伽这名词,不是佛教所独有的,印度六派哲学中,就有瑜伽的一派。瑜伽派的学者,固时常运用这名词,就是非瑜伽派的学者,也有用这名词的。佛教与非佛教的学者,虽同用瑜伽一名,但名下所诠的意义,是有很大出入的,瑜伽派说的瑜伽,是梵我合一。梵是大梵,为创造宇宙的主宰者;我是小我,每一小我的生命自体,都是大梵所创造的。大梵是清净的,小我是垢染的,如何离小我的垢染而契入大梵的实体,这是瑜伽派的学者着力点。他们认为,修集中意志的瑜伽,遣除内心的妄念,就能达到真我超越的解脱,契入大梵的实体,进入梵我合一的妙行与悟入的真理,是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