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意识相品第三

《解深密经语体释》·演培
心意识相品第三 佛法的宗要在二谛,要依世谛得胜义谛;而依世俗行相显示胜义谛性,尤为初步的主要工作。本经的前四品,即是如此。依五相显胜义,是从所取所知的行相显示;泯诸识显胜义,是从能取能知的行相显示。行相是有为生死法,主要的为十二缘起的惑业苦。发动烦恼,造作行业,感受苦报的根本动力,是心意识。所以,生命历程中的心识认识作用,我人实有理解的必要。经说:“愚夫圣者感得有识之身,内有识身,外有名色,六触入触”。此说圣凡同以和合的身心为所观的对象,而所以有凡圣的差别,那是在于触的不同。凡夫与无明触相应,于境生起错误认识,所以起惑造业流转生死。圣者与明触相应,于境生起正确认识,不为惑业所动,所以就超生死而得解脱。佛法以有情为中心,讲有情必讲心意识,因为这是流转、还灭的根本。本品以心意识为说明的主要对象,所以名为心意识相品。 心意识三,大小乘的教典中,虽都讲到,但初二时教,说得都很简略到了第三时教,才比较说得详细一点。然而,心意识三有何不同?具有什么特殊意义?作用又是如何?研究认识作用的,必须先要知道的。就同异说,三名可互通用,如五蕴中的识蕴,六界中的识界,十二处中的意处,心心所法的心,都是总括一切识说的,没有什么差别。但十八界中,于六识界外,别说意界,似又看出二者不同。界是种类义,此界不是彼界,识界与意界,既分别建立,可见是有差别。 识的主要意义是了别,凡有了别作用的都可叫识。如眼了别色,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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