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烈篇
《女范捷录》·江宁刘氏
【题解】此章讲述了女子保全贞节的重要性,列举了历史上苦节守志、富贵不淫、宁死不辱的贞烈女子事例。 忠臣不事两国,烈女[1]不更[2]二夫。 〔笺注〕齐王蠋曰:“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言女之事夫,犹臣之事君也。臣事二姓,则不忠。女事二夫,则失节。 【注释】 [1]烈女:刚正有节操的女子。 [2]更:改变,改换。 【译文】忠于君主的臣子不辅佐两个国家的国君,有节操的女子不嫁第二个丈夫。 〔笺注白话〕战国时期齐国的王蠋说:“忠臣不辅佐两国的君主,烈女不嫁第二个丈夫。”这是说女子侍奉丈夫如同臣子辅佐君王。臣子辅佐不同姓的君主就是不忠诚,女子嫁两个丈夫就是丧失气节。 故一与之醮[1],终身不移。 〔笺注〕醮,筵也。男婚女嫁,父母筵而饯之。女始嫁从父,再醮非礼也。 【注释】 [1]醮〔jiào〕:古代婚娶时用酒祭神的礼,谓尊者对卑者酌酒,卑者接受敬酒后饮尽,不需回敬。 【译文】所以女子一旦结婚,喝了婚礼上的酒,一生都不能变。 〔笺注白话〕醮是指婚礼宴。男子结婚女子出嫁,父母摆酒宴迎送新人。女儿最初嫁人是服从父亲的意愿,再结婚就不合礼仪了。 男可重婚,女无再适[1]。 〔笺注〕男子以宗嗣、祭祀为重,故妻死可再娶;女则以守贞为正。 【注释】 [1]适:女子出嫁。 【译文】男子可以再次结婚,女子不可以再嫁。 〔笺注白话〕男子以宗族血脉传承和祭祀祖先为要紧事,所以妻子死了可以再娶,女子却应该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