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民主与自由

《中国文化的展望》·殷海光
一 民主与自由不是一件事 我们常常使用的名词,往往也就是我们不甚了解的名词。“民主”和“自由”就是其中之二。多年以来,这两个名词常被连在一起来说,因此造成大家一个印象,以为民主与自由不可分,甚至二者是一回事。这样的印象有修正的必要。 嘉塞特(José Ortega y Gasset)说: 自由主义和民主政制是两件事。在开始的时候,二者并没有关系。至于在趋势方面,演变的结果,二者的意义是互相冲突的。民主政制和自由主义是对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之两个解答。 民主政制所要解答的是这个问题:“谁应该行使公共权力?”对于这个问题,民主政制的解答是:“行使公共权力之事属于全体公民。” 可是,这个问题并未触及公共权力的范围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这个问题只是决定这种权力究属于谁。民主政制主张一切人都统治。这也是说,一切人借所有的社会立法来行使主权。 然而,自由主义所解答的是另一问题:无论由谁来操持公共的权力,其限制何在?回答是:“无论公共权力是操持在贵族手里或操持在平民手里,都不能是绝对的:个人所有的权利不得受国邦的任何干涉。” (1) 伦纳尔(Max Lerner)也说: 当我在此处说及民主政制时,我要将民主政制和自由主义截然分开。在一般人心目中把民主政制和自由主义混为一谈。没有一种混淆比这一种混淆更大。 (2) 民主和自由确实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可是,二者能否“截然分开”,则必须作进一步的分析。纯粹就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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