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两汉教育制度及其实施
《中国教育史》·陈青之
第一节 概论 严格说来,自汉代以前,中国实没有可靠的教育制度。在上古时代,学者虽有传说,我们认为是臆造的。在周朝时代,史官虽有记载,我们认为是附会的。汉代的教育制度虽比较可靠,但有系统的规定还在中叶以后。当武帝时,所兴学校只是草创,尚无系统可言。迨至平帝元始三年,始制定中央与地方的学制系统——元始三年,即西历纪元后三年,上距开国之初已二百多年了。当时分学校为五级:在中央只有太学这一级;在地方分学、校、庠、序四级;——由郡国县邑举办的称学和校,由乡聚举办的称庠和序。太学属于大学性质,学、校属于中学性质,庠、序似属于小学性质。其实这种等级,并不十分显明,且没有中小学正式的名称。学、校、庠、序四级,没有连属的关系,对于中央之太学也不相统属,不过由学与校出身的学生才有升入中央太学求学的资格。以上所说,全为直系的学校,此外还有两种旁系的:一曰宫邸学,是政府专门为皇室及贵胄子弟创办的;二曰鸿都门学,是由帝王一二人的意旨临时举办的。 汉代国家教育虽较前代发达,而私人讲学的风气尤极一时之盛,儿童和青年教育多半附托在私塾里头。私塾似乎也有两级,而低级特称“书馆”。①私塾的势力有时凌驾官立学校之上,而地方政府设立的学校,时兴时废,若有若无,反不足轻重了。 关于教育行政机关,也不完备。在中央的教育长官称太常,却不是专管教育的;地方更无专官,所有学校大概由各级地方行政长官兼辖。我们把此时期的教育系统用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