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肝火证治
《肝病证治概要》·刘渡舟
肝火是肝脏病理变化之一,其表现的症状在肝病变化中也是错综复杂的。凡是肝脏机能亢进,出现热性及冲逆诸病症,概称为“肝火”。 由于肝体阴用阳,藏阴贮血,而内寄相火。这种相火,在正常生理状态下,是人生不可缺少的“少火”,“少火生气”,能推动机体脏腑功能活动。在病理状态下,相火处于既伤且抑的地位,或由伤转复,以不可阻挡的势力暴发出来,此即所谓“郁极乃发”,或者由“三因”致病而引起机体内阴阳、脏腑、气血失调,并进而使相火冲激,给机体以破坏。“壮火食气”、“壮火散气”即是指这种邪火而言。因此,区别肝火中生理上的“少火”和病理上的“壮火”,是很有必要的。 肝为五脏之一,有“脏首”之称,其生理功能的重要和复杂,为他脏所不及。其病理变化也较他脏错综复杂,尤其是肝火之为病,其害甚大,其变甚速,其势甚彰,其死甚暴,故前人有“肝为万病之贼”之说。可见探讨肝火的证治规律,是尤为必要的。 形成肝火的病因病理,虽然错综复杂,但仍可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 1.气郁化火 肝为刚脏,内寄相火,条达时则顺其生生不息之机,抑郁时则郁,郁极乃发,由少火而变成壮火,从而形成肝火。叶天士说:“情志不适,郁则少火变壮。”(《临证指南医案·郁》)《谢映庐医案》亦说:“寡居多郁,郁则少火变成壮火。”由此可见,气郁化火是肝火形成的一个病理环节,起于情志抑郁或嗔怒太过,病于肝胆相火由少变壮,郁极则变化而生。 2.亢阳化火 亢阳是指肝阳亢。…